2007年7月18日 星期三

港府突限制外國持發鈔行股權

港府突限制外國持發鈔行股權,星淡馬錫倘增持渣打勢受影響

2007/07/19 08:45
金管局昨天(18日)宣布,為防範本港發鈔銀行跟任何外國政府有密切關係,故規定外國政府及相關實體,不得持有本港發鈔銀行20%或以上股權。本港現有的3家發鈔銀行中,匯豐及中銀不涉上述問題,而最可能受影響的是渣打,目前持有渣打(2888)13﹒3%股權的淡馬錫一直被傳有意增持該行,而淡馬錫為新加坡政府旗下的投資公司。
  
渣打發言人接受查詢時回應指,金管局在公布新政策前有諮詢過發鈔銀行,而渣打對新政策亦滿意,明白並尊重金管局的做法是要維護本港發鈔銀行的主權,而新政策對渣打現有業務不會構成影響。
  
至於新政策會否影響渣打日後的併購活動,或日後會否因為要進行併購活動而放棄發鈔的地位時,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假設性問題。《明報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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